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激发我院大学生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高人才培育质量,现组织参加本次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1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2参赛对象及报送时间
参赛对象:在校本科生
报送时间:电子版和纸质版需4月23日前统一交至实践中心,我处将统一加盖我院公章并邮寄作品。
3竞赛内容与要求
请见附件1
4参赛名额限制
⑴大赛竞赛分为10个大类,每个大类下设若干小类,每校在每个小类下可提交4件作品报名参赛(普通组与专业组各小类每校均可提供4个作品报名参赛)。
参赛学校应遵守大赛关于作品名额限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后将统计各校报名信息,如不符合名额限制将要求学校重新调整,超出名额的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
⑵每个小类下每校入围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普通组与专业组,各小类每校入围决赛亦各不超过2件)。
5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3.各竞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及部署方法,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国赛官方网站(http://www.jsjds.org)。如有更新,以国赛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6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3.各竞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及部署方法,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国赛官方网站(http://www.jsjds.org)。如有更新,以国赛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7竞赛规则
(一)竞赛评审
大赛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一件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参赛作品网络初评
具体程序如下:
网络初评时间:2016年5月1日-5月13日
⑴形式检查:大赛赛务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形式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对报名分类不恰当的作品限期予以纠正。
⑵作品分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分组,并提交网络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
⑶专家初评: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进行网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⑷专家复审:大赛评比委员会对网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⑸现场决赛:根据作品初评情况,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于2016年5月14日在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决赛工作程序
入围决赛的参赛队须按照决赛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决赛,决赛分为现场展示与答辩两大环节。
⑴现场决赛时间:2016年5月21日
⑵参赛选手现场作品展示与答辩程序:现场展示及说明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内容为作品创意与设计方案、作品实现技术、作品特色等,并由专家进行现场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由专家给出作品答辩成绩。
⑶获奖作品经公示后,将择优直推进入全国决赛。
(二)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1.学生奖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
2.优秀指导教师奖
指导的学生取得省赛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单位奖
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满足竞赛推荐名额要求及省级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三)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申诉时间。申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2.申诉形式。申诉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书面提出的异议无效。
3.申诉调查与回复。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四)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评审结束2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http://www.upln.cn)进行公示。
8其他
(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作品咨询联系人:尹淑杰
联系电话:024-86593380、17199183981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各类别作品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类别作品报名名额限制以规定为准。
2.现场决赛期间,每校参赛队必须由1名领队带领。领队原则上由学校指定教师担任,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没有领队的参赛队不得参加现场决赛。
3.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预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原创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⑴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⑵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2.其他未尽事宜及大赛相关补充说明或公告,请随时参见省及国家大赛网站。
附件1:竞赛内容与方式
附件2:作品报名表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茜
联系方式:39256218、18840838925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作品分类与分组:
1.软件应用与开发类。包括以下小类:
(1)网站设计。
(2)数据库应用。
(3)虚拟实验平台。
2.微课(课件制作)类。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片段。
(2)“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3)“Internet 应用”课程片段。
(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5)中、小学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课程片段。
(6)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1911 年前)课程片段。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优秀道德风尚等,1911 年前)课程片段。
3.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数字媒体类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数字媒体类专业组”)所述。
4.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作者专业清单如下:
①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② 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
③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⑥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
⑦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⑧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专业。
⑨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⑩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其它尚未列示的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亦应参加专业组竞赛。具体专业认定事宜,可咨询大赛组委会赛务委员会。
5.数字媒体设计类微电影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参赛主题为:
(1)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
(2)歌颂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
(3)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
(4)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与汉语言文学。
(5)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说明:
(1)主题内容限在1911 年前。
(2)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6.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包括以下小类:
(1)动画。
(2)游戏与交互。
(3)数字平面。
(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
说明:
(1)主题分为两种:
① 企业命题,来源于企业现实需求,题目与具体要求见国赛官网发布的信息。
② 自主选择:绿色世界。
(2)作品数限制:
① 每校报名参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4 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作品各不多于2 个。
② 每校入围决赛每小类作品不多于2 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各不多于1 个。
7. 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素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交互媒体设计(含电子杂志)。
说明: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8.软件服务外包类。包括以下小类:
(1)大数据分析。
(2)电子商务。
(3)人机交互应用。
(4)物联网应用。
(5)移动终端应用。
9.计算机音乐创作类普通组。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所述。
10.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
参赛者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在校作曲或电子音乐制作相关专业,如下专业的学生为专业组:
① 电子音乐制作。
② 电子音乐作曲。
③ 音乐制作。
④ 作曲。
⑤ 新媒体(流媒体)音乐。
⑥ 其他相关专业。
其他不是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均为普通组。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
附件2: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作品
报 名 表
作品名称 | |||||||||
作品类别 | 请注明大类及小类,格式:“大类名称--小类名称” | ||||||||
参赛学校 | |||||||||
联系人 | 联系人通讯地址 | ||||||||
电 话 | 手机 | ||||||||
参赛学生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3 | |||||||||
4 | “软件服务外包”类参赛作者可为1-5人,其它类作者为1-3人。 | ||||||||
5 | |||||||||
指导教师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专业 | 联系电话 | ||||
1 | |||||||||
2 | |||||||||
作品内容简介(以下各部分内容请不要超过300字) | |||||||||
作品安装说明 | |||||||||
作品效果图 | |||||||||
设计思路 | |||||||||
设计重点和难点 | |||||||||
指导教师自评 | |||||||||
其它说明 | |||||||||
注:此表为纸质报名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