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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5-19

各学院: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评选2016年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优秀团支部

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模范作用发挥得好;支部建设成绩显著,基础工作扎实,“推优”工作和团员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探索新时期支部建设工作规律,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班级学生无任何处分。

优秀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团性意识强,能模范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各项活动,工作努力,表现突出。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良好,在2016年度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4、在团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无违纪处分。

优秀团员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拥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团性意识强,能模范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工作努力,在各学院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成绩良好,在2016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4、无违纪处分。

   二、具体要求

1、各分院认真组织推选,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推荐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本科、专科分开),一律用A4型纸打印。

2、上报时间:各分院于4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上报学生处,逾期不上报、格式不按照要求者,按作废处理。

3、优秀团支部、团干部、团员表格及上报模版详见附件。

4、参评的优秀团干部、团员的学习成绩均需要本单位教学方面的审核,分院院长签字予以确认;思想政治方面、日常工作方面表现需要党总支部书记审核,并签字予以确认。

(签字内容:以上所推荐的人选完全符合学院下发的评选条件,其中整个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违纪处分。)

5、填写《学生守信信息数据表》,将电子版与评优表格同时上交。

                                                                 学生处 团委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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